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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陶瓷网】淄博淄川:贯彻地方税收保障条例 全面推进依法综合治税 |
【shuishou】2010-4-29发表: 淄博淄川:贯彻地方税收保障条例 全面推进依法综合治税 为加强地方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地方税收收入,《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0年3月31日经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淄博淄川:贯彻地方税收保障条例 全面推进依法综合治税为加强地方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地方税收收入,《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0年3月31日经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省级地方税收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山东地方税收法制建设的重大突破,也为全国地方税收立法开创了先例,对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地方税收立法体系具有标志性的意义。淄博市地税局淄川分局将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依法推进淄川区综合治税工作深入开展,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再做新贡献。 地方税收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作为我国第一部省级地方税收法规,《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用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更加细致地规范地方税务机关、纳税人和第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税收服务的方式、内容和标准,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地方税收征管有法可依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更加有效地促进依法治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更好地营造征纳和谐的税收环境。 淄川作为我市老工业基地,历史欠账多,2009年正处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爬坡过坎的阵痛期,高耗能、高污染的124家砖瓦企业全部关停。27条立窑水泥生产线被淘汰关停。318只小石灰窑关停。土小焦宝石窑全部关停。347家污染企业被依法取缔或停产治理……在繁重的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环境治理过程中,淄川区通过科学管理,综合治税工作实现了重要突破—— 2009年,淄川区完成地税总收入74056万元,同比增长11.78%,其中区级地方收入52158万元,同比增长16.04%,增幅居全市第一位。综合治税实现税收为地方财政收入贡献1.27亿元。乡镇财政收入平均增长22.23%,10个乡镇增幅超过30%。同时优化了财政收入结构,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1.52亿元,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80.85%,同比提高4.74个百分点,高出全市平均水平9.44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一位。全年通过社会综合治税实现税收收入1.58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淄川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综合治税工作,全力建设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系统工程”,建立综合治税部门联动、协作配合等机制,实现了由税务部门单兵作战向多个部门协同作战的转变,发挥出整体效应,并首次把综合治税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2009年,淄川区按照“政府领导、地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支撑”的思路,整合各级各部门力量,形成综合治税工作的强大合力,依法加大税收征收力度。区委、区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2009年度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内容与标准的意见》,首次把综合治税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列为“履行年度目标责任制,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部署情况”重要考核项目。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单位区分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制定明确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实行严格的考核奖惩。建立综合治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综合治税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及时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有力促进了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 工作中,淄川区建立健全了综合治税部门联动、协作配合等机制,制订出台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把财政、房管、国土、建设、水利、公路、交通、市政等55个相关职能部门全部纳入综合治税工作小组,逐一明确细化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实现了由税务部门单兵作战向多个部门协同作战的转变,成为一项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系统工程”。 淄川区注重发挥不同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引导他们参与信息采集、税收征收、执法检查等各项工作,分解细化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征收渠道,形成了综合治税的强大合力,取得了显著效果。2009年以来,通过采取收购单位源头控管、委托爆管部门代征管理和乡镇对采矿许可证年审时实行“先税后证”等做法,共计入库资源税3000余万元,同比增长14%。委托集贸市场管理机构代征个体经营主体和产权单位税款,实现税收1783万元。通过财政部门在契税征收环节代征房地产交易税收507万元。 在今年1月8日召开的淄川区2010年度综合治税工作会议上,淄川区委、区政府对商城办事处、昆仑镇、洪山镇等36个“年度综合治税先进单位”进行隆重表彰,分别给予2——10万元不等的奖励,极大调动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实施专业化管理,建立涉税信息公开和资源共享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增加税收来源。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税种,开展专项综合治理。 淄川区建立涉税信息公开和资源共享机制,部门、企业配备专职税收信息员,定期向税收部门提供涉税信息,通过多个部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大对涉税信息的搜集、比对和整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堵塞管理漏洞,增加税收来源。2009年,各相关部门共提供涉税信息82135条,通过应用综合治税信息共入库税收2100万元,同比增长61%。专门在区审计局成立企业审计机构,加大对企业经营和纳税情况的审计力度,及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线索和疑点提报给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核实企业纳税情况,依法追缴税款。2009年,通过审计部门的有力配合,税务部门新增税收5000余万元。 在全面实施综合治税的同时,淄川区针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税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综合治理。一是加强双杨建陶企业税收治理。根据每个企业的生产规模和经济效益,逐个企业核定纳税标准,签订分期入库协议书。对不履行协议或履行不到位的企业,采取金融信用等级评定、税务约谈等多种措施,加大企业税收征收力度。双杨镇2009年地方财政收入首次过亿元,比去年增加2200万元,其中综合治税收入占近70%。二是加大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力度。出台加强和改进出租房管理工作的意见,以社区、村居委托代征为主,采取联合执法,集中对房屋租赁业进行税收治理,规范出租房屋行业的税收秩序,2009年征收房屋租赁税收520万元。 提升税管服务水平,积极打造“阳光税收”,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合理的税收环境。提高企业和群众的主动纳税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为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更好地服务广大纳税人,作为综合治税工作的牵头部门——淄川地税局从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入手,进一步提升税管服务水平,积极打造“阳光税收”,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合理的税收环境。淄川地税局全面完善和落实税收责任区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和执法责任,使税务管理工作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以创建“文明单位”等活动为载体,开展首问负责服务、微笑服务、提醒服务、延时服务,做到文明服务“四到位”:税法宣传到位、政策执行到位、文明办税到位、勤政廉政到位。对于受经济危机影响而导致经营困难的业户,采取“零距离”纳税服务方式,定期深入市场实地察看其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谋划策帮助业户早日走出经营困境,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业户,加快减免税审批速度,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2009年,仅淄川服装城、建材城、装饰建材城三大专业市场就实现税款1200余万元。 “阳光税收”营造了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赢得了纳税企业和纳税人的信任和肯定,在淄川区2009年的政风行风评议中,作为综合治税工作的牵头部门——淄川地税局获得了执法单位第一名的好成绩。 综合治税工作的深入开展,使淄川区加大了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等税种的征收力度,有力促进了全区产业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利用和闲置资产盘活,并为今后综合治税工作的新探索指明了方向。 切实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在综合治税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淄川区政府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列入政务督导范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定期进行督查。三是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比较完善的工作链条。要结合实际,对现有的管理制度、操作办法、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建立起目标明确、职责分明、有规可依、奖惩分明的管理运作体系,推动综合治税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继续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充分发挥部门优势,扩大代征代扣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实行地税部门和相关部门双向控管制,提高税源管理质效。 不断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涉税信息的自动采集、自动比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根本上解决涉税信息采集难、传递慢、利用率低,效率低下的问题,为加强税收征管提供可靠保障。 《条例》规定了地方税收保障工作应坚持“政府领导、地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的原则,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税收协助义务。淄川区将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坚持“四个结合”,不断推动地税事业实现新突破、新跨越。 贯彻落实《条例》与税收宣传月活动相结合。结合目前开展的全国第19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将宣传《条例》作为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围绕“保障税收促发展,维护权益促和谐”为主题召开座谈会,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载体,采用新闻、访谈、宣传册、条幅等形式,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格局,努力使《条例》的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贯彻落实《条例》与推进综合治税相结合。积极主动向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汇报《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作用和各项规定内容,取得各级领导支持,坚持在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借助、发挥、利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力量,扩大涉税信息采集面,通过安装应用信息采集系统,搭建综合治税信息传递内网,不断提高地税部门对税源信息的控管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地方税收足额入库。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淄川地税局将从5月份开始,对全区规模以上企业税收进行综合治理,对重点企业全面稽查,把综合治税工作向深层次推进。 贯彻落实《条例》与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相结合。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继续深化“纳税事事顺”服务品牌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办税服务厅礼仪化、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深入推行“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等服务举措,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力争纳税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实现与纳税人的融洽与和谐。 贯彻落实《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与依法组织收入相结合。按照市局的总体工作要求,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依法治税为前提,规范执法,继续深化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探索完善执法内控机制建设的新办法、新途径、新措施,积极挖掘税收增长点,确保税收收入任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增长,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再做新贡献。 税收shuishou相关"淄博淄川:贯彻地方税收保障条例全面推进依法综合治税"就介绍到这里,如果对于税收这方面有更多兴趣请多方了解,谢谢对税收shuishou的支持,对于淄博淄川:贯彻地方税收保障条例 全面推进依法综合治税有建议可以及时向我们反馈。 (【shuishou】更新:2010/4/29 15:12:50)
![]() 4月5日,由萍乡市工信委、萍乡市企业联合会等单位联合举办的“萍乡市十大杰出经济人物”评选活动已圆满结束。十大杰出经济人物中有5位陶瓷企业家当选。5位当选陶瓷企业家分别是:年创税收800多万元 >> |